作为一种投资渠道,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是便捷、快速。然而,有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。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应认真鉴别,谨防上当。
作为一种投资渠道,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是便捷、快速。然而,有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。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应认真鉴别,谨防上当。
2017年12月,江某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注册成立某网络科技有限功能公司,并建立某网络金融平台,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。
“投资虚拟商铺,分期返利,五周回本,高收益低风险。”该平台打出这样的宣传口号,吸引投资者购买平台虚拟商铺成为会员,承诺会员可通过静态返利短期回本,长期投资可获得高额回报。同时鼓励会员发展下线,根据下线层级获取动态推荐、股东等。
短短一年时间,江某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,展会员800余人,吸收投资款900余万元,最终因资金链断裂至平台崩盘。2019年8月,连云港市海州区以非法吸收存款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7万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该平台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,在无其他经营收入的情况下,该种经营模式得以持续运作的途径即不断吸引投资者购买虚拟商铺,用后期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来支付前期投资者的返利,该种经营模式系变相吸收存款的行为,且数额巨大,应当认定江某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。
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,近年,互联网金融成为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新领域,其主要形式有P2P金融、虚拟货币买卖、金融互助等,大多国家政策之名,打着“经济新业态”“金融创新”等,用新颖的噱头及高收益投资者。
“由于依托网络,使得此类非法集资活动成本低,蔓延速度快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,此类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高额回报引诱投资者,其实质却是“拆东墙补西墙”的庞氏,一旦资金链断裂即导致平台崩盘、投资损失。
如何辨别此类非法集资陷阱?市处非办提醒市民,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前要先弄清楚该产品资金流向、发行主体、风险等级等。当对方许诺明显不合理的高收益回报时,就一定要在心里打个问号,切勿因高收益而盲目投资,以免上当。(洛阳日报记者 戚帅华)
(作者:www.bbwtcw.com)